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级机关各单位:
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是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有效载体,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发挥信息为领导了解情况及决策、指导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黄岩的特殊作用,促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
1、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区文明委成员单位都要建立健全信息员队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2、注重调查研究。调研是信息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把调研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开展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调研活动,力争多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高质量的调研信息。
3、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信息报送工作一定要快速、准确反映本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注重稿件质量。要把提高信息质量放在首位,精心组稿,力求真实准确。信息稿件要注意控制字数,简明扼要、条理明晰、内容真实,能够体现新观点、新思路、新措施。
二、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的工作重点
1、在宣传教育方面,根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重点是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落实到城乡基层、每个公民。在实践活动方面,以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道德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
2、关于广泛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工作信息。要把反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的情况作为重点,和“橘乡新事双月评”上报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的新进展、社会风气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风貌。
3、关于文明创建的工作信息。要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践,以促进城乡文明为着力点,以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及时反映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进展。
4、关于发挥创建活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的工作信息。要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及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
5、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信息。要围绕区文明委部署的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10件实事工程,学校、社会、单位、家庭在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的程序
各单位将各类创建情况,及时收集筛选,按信息要求写作成稿后上报到区文明办。区文明办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筛选、提炼后,在《黄岩宣传信息》、《黄岩新闻网》上刊发,并及时上报《浙江文明网》、《浙江在线》等新闻媒体和上级各类信息简报。
四、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渠道
1、 邮箱: hywmb@126.com
2、 传真: 84120819
3、 联系电话: 84120818
台州市黄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