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交流10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黄志平,区委副书记、区长徐亦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志刚,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美莉在黄岩分会场参加会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1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会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将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央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着力抓好查处一批腐败案件、整治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一批改革措施等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分类指导,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作者】: 蔡茹菡 【编辑】:吴荧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