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台州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弘扬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新风尚。经研究,组织开展2012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2012年2月23日(周四上午8:30开始)
二、献血地点:办事处大院内
三、注意事项:
(一)献血者要尽可能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24小时内不宜饮酒,宜吃些清淡食品,献血当天早晨应吃早餐,不要空腹。如有感冒、发烧、腹泻等应暂缓献血。
(二)献血者必须带上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请各村、各单位认真做好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本村、本单位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的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报名,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并于2月20日前将献血者名单上报到街道教卫办。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