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文明办获悉,我区于本月初下发了《黄岩区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狠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
《方案》对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区管领导干部参与操办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进行了规范。
“《方案》的出台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比如《方案》规定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时,要如实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婚庆事宜应提前10日报告;丧葬事宜可按规定先行办理,在事后10日内报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情况经核准后,由所在单位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公示表》在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等事项。”区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具体化的内容加强了可操作性。”
《方案》除了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自觉做到“两带头”“两报告”“十不准”,还对操办规模、操办人数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与限制,即婚庆宴请亲朋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确需超出200人的,应事先由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区纪委、区组织部审核;丧事活动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丧葬礼俗管理工作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且操办酒席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喜庆事宜一般不得宴请亲属之外的人员。
除此之外,我区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等单位定期研究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以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方案》指出,对领导干部违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先予停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