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会,对承办人提出的犯罪嫌疑人谷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审查,这是区检察院第一例拟不起诉公开审查案件。
去年11月,上洋乡山主头村的冯某因琐事与谷某发生争吵,被谷某用木棒打伤头部、左肩部,经鉴定,冯某伤情达到轻伤二级。黄岩公安分局就此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调处后,走访当地村居,就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及对案件如何处理,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鉴于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了谅解,拟对谷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就此案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会。
审查会上,检察官、书记员、办案单位工作人员、被害人、社区代表、犯罪嫌疑人等一一入座,十余位公众代表则坐在旁听席上认真观摩。与法院开庭相似,审查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对谷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的案情及拟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阐述,并认真解释了与本案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各参会人员从嫌疑人的行为性质、主观目的、社会危害性等不同角度对该案是否可以从轻处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会上,谷某表达了悔改之意,向大家做出了保证。被害人冯某也接受了这份道歉。
据了解,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也是“阳光检务”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联系各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化解社会矛盾,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避免严厉的法律判决加深双方关系的裂痕。在案件受理过程中,还引入公安机关、社区代表、公众代表等参与调解、见证、跟踪,督促承诺的履行,使每个案件做到“有始有终”。下一步,区检察院还将设立专门的检察公开审查厅,并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