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遂宁公安”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一名交警在四川遂宁御景山小区外发现一辆违停的小车,司机在挡风玻璃上留了一张纸条,称接病人耽搁10分钟。交警等了8分钟后,看见驾驶员扶着病人过来了,于是没有抄牌。
正常情况下,不论何种理由,违规停放车辆都是被禁止的。也正因为如此,车辆乱停乱放都需被处罚。但是四川遂宁警方发的这则微博在被媒体转载后,却迅速引来各方热议。这样温情的处理,让网友看到了“信任”的力量,纷纷点赞:“你信任我,我理解你。”“以为是个段子,但被真相暖了。”“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理解和包容,社会更温暖。”但是也有人认为交警不予处罚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笔者认为,如果因为司机留言的内容属实,违停免责完全是基于交警对违停者的信任,除开恶搞之外,违停者可能大多数都有一个值得考虑的理由,内急、购物、接人等等。而这些理由有可能就是事实,是不是也该信任而免责呢?如果这些都成其为免责的理由,车辆停放岂不都大乱了?况且,公民更应该要首先充分敬畏和信任法律的严肃和尊严,自觉遵纪守法,而不是寻求法外施恩。
同时,这也会给执法者带来困惑。在这些理由面前,没有明确的界定,该不该信任免责很难精准把握,而且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乱象。
笔者认为,唯有依法办事观念得以强化,公民法律素质和自觉守法成为习惯,法治良序已经蔚然成风的语境下,柔情教化才真正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