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和家庭暴力说“NO”!
《反家暴法》正式实施 法官解读六大亮点
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为“家事”立“国法”,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成为人们关注焦点。
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姑苏法院对近年来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大多是女性和儿童,施暴方常以“家务事”为借口来排斥他人干涉。许多女性选择一再隐忍,一些伤害儿童事件即使被邻居和老师注意到了,但干涉时候往往阻力重重,甚至会被孩子父母斥骂“多管闲事”。
然而,新法设立了强制报告、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多重保护制度,更好地保护被害人权益。比如:“强制报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家庭暴力行为不报案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增设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受害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详细]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目前,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家庭中的弱势群体成为主要受害人。2010年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
[详细]《反家暴法》实施4个月 申请保护令者仍寥寥
今年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记者从广州各区法院获悉,该法实施4个月来,广州地区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对还较少,比如越秀区、番禺区,数量为零,而南沙、增城、黄埔、花都、天河等区发出的保护令也仅为一两件。
据广州一位基层法院法官介绍,新法实施时间尚短,一些具体的指引还未出台,各个法院做法不尽相同。他提醒,遭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首先应报警,最好有警方发出的训诫书,还要保留伤情证明、视频等证据。
[详细]最萌最全图文并茂《反家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今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反家暴的给力武器,如何正确发挥其作用可是大有讲究的!
其实与事后措施比起来,预防家庭暴力更为重要。上至国家层面,下至村(居)委会、学校幼儿园,反家暴法均规定应当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工作,媒体、社会组织也应配合协助。
反家暴法对待家暴受害人无处不体现其关怀与保护,针对加害人、相关责任人则明确严厉的规定了法律责任。
[详细]《反家暴法》实施第二天 四川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是什么?杨遂全说,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暴法》提出的一项新举措,是专门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人,提供的人身安全保护制度。
新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如何申请?《反家暴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保护令申请成功后,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
有何作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作用?杨遂全解释,保护令下达后,主要是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换言之,如果老公打老婆,老婆申请到保护令,那么老公就不能跟踪、骚扰老婆及其家属。如果事态严重,还有权要求老公搬出去住。
谁来执行?新法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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