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查询他人通话、开房记录、手机定位或恢复电子数据等隐私信息吗?只要你提供姓名、手机号码等基本资料,就能调查到你所需要的个人信息。一些网络论坛、网站广告链接等平台经常会跳出这样的广告信息,然而当你按对方要求付出相应的查询费、服务费后,就会发觉这根本是个骗局。7月24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网络诈骗案,楚某被法院判处诈骗罪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楚某,山东聊城人,1999年7月出生。去年,高中没读完楚某就辍学在家,经常上网打发时间。在一个娱乐QQ群里,楚某遇到了一位教他“发财”的师父,即在网上虚假发布自己能查询他人信息,以诱骗受害人上当并汇款。这个活儿不难,楚某学了几回就“出师”了。
江苏的俞先生苦于找不到一位同学的联系方式,上网时他搜索到一个商务调查QQ群,俞先生申请入群并和群主加为QQ好友。群主称想要查询他人信息,需要先支付600元查询费。俞先生怕受骗,往群主提供的支付宝账户支付了300元押金,并发送了同学名字、年龄及其所在的城市等信息。一会儿群主发出他同学的身份信息,俞先生觉得有些靠谱,补上300元余款以换取同学的联系方式。几个小时后,群主又要求签订一份保密合同,同时需要支付500元的保密费。求信息心切的俞先生虽然怀疑,还是付了500元,这1100元的钱款先后都转账到一个名称为“菏泽市立旺纺织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户。之后,群主“蒸发”了。
无独有偶。上海的张先生想了解一位债务人的去向,在网上下载安装了一款手机定位的APP软件,客服联系他需要先支付300元服务费才能使用,当张先生将钱款转至客服提供的“明华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宝账户后,对方就杳无音讯了。
经查,这个群主、客服都是楚某。今年3月1日,楚某在山东老家被捉拿归案。据悉,楚某自去年11月18日至今年2月19日,谎称自己可以查询他人信息、财产情况、手机定位、恢复失去的电子资料等信息,以查询费、服务费的名义诱骗他人支付宝转账共22笔1万余元。为了便于诈骗收钱,楚某还购买了多个支付宝账号备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楚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已退缴了违法所得,依法并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寻人、寻物时应通过合法途径,不要轻信网络上无可靠来源的虚假信息,同时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别让骗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