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车底部暗箱里注水,空车过磅时以增加货车的净重,过磅后偷偷将水放掉再装货过磅,运出比实际重量更多货物。11月7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注水案”,赵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自安徽的赵某,去年3月从合肥来到我区一家工艺品厂打工。听朋友说收购废金属材料比较赚钱,特别是用改装过的货车拉货,在货车过磅时动些手脚,更有一笔丰厚的利润。赵某动了心,离开工艺品厂,转为从事收购废金属材料的生意,并留了个心眼。
同年5月,赵某碰上从事运营的货车司机邓某,让邓某帮他运送废金属材料。在运送材料中,赵某发现货车的车厢底部有个能注水的暗箱,还有个放水的阀门,心里窃喜邓某的货车就是那种已经改装过的车子。
在接到一笔收购废铝材生意时,赵某获悉该厂过磅的地方和运货的厂区不是在同一个地方,赵某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
赵某把通过货车暗箱注水方式额外获取铝材的想法告诉邓某,如果邓某愿意帮忙的话,就多给他一些报酬。看到有钱可赚,邓某答应了。
到了去铝材厂运货这天,赵某跟邓某两人事先给货车的暗箱进行加水,邓某开着“空车”去厂里过磅,之后在去运货的路上偷偷将水放掉,装上铝材后过磅称重量是1.6吨。赵某跟铝材厂老板完成交易后,拉着这批铝材去市场,共销售出2.5吨。也就是说,赵某跟邓某两人通过这次的暗箱注水方式多赚了0.9吨废铝材。
去年9月26日,赵某和邓某再次给该辆货车暗箱加水来到厂方购买废铝材实施盗窃,在空车过磅后被厂家识破并报警,赵某当场闻风逃离。
今年2月17日,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赵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涉嫌抢劫犯罪嫌疑人一名。
经审理查明,在去年6、7月份和8月中旬各一次,赵某和邓某用这种注水再放水的方式共偷取废铝材1.6余吨,价值人民币1.3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与人结伙,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邓某于去年年底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