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火灾隐患的要注意了!台州市消安委于近日正式印发了《台州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广大群众可通过市政府12345热线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投诉,查实每起视情奖励50元至1000元。
《台州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共分10类,均为当前我市社会面较为突出的隐患。分别是:
1.居住出租房内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封闭或占用的。
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4.“三合一”场所: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等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5.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电焊、氧割等特种作业的。
6.地下室、半地下室、D级危房、拆迁区或腾空房等用于出租住人的。
7.六层及以上的“通天式”自建房用于出租住人的。
8.居住出租房、专业市场等明火未集中或灶间、厨房与其他区域未实行硬隔离的。
9.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10.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以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广大群众可通过市政府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的12345热线进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
全市各县(市、区)消安委办公室均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及时处理受理的举报,并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落实举报奖励。其中属于第1条至第5条隐患的,查实每起视情奖励300元至1000元;属于第6条至第10条隐患的,查实每起奖励50元。
台州市消安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举报奖励措施,旨在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消防安全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身边各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