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1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金一文代表巡察组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池椒红传达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徐淼在听取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蒋正标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强,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指导督查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弱化、软化,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到位;日常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安排不够科学,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工程管理不规范,招投标程序不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部分国有资产失管和出租到期未及时处理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组要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力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强化“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抓牢抓实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