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头陀镇一家塑料厂非法排放废水,环境监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勘察。
监察人员到达反映地点后,发现该厂是一家从事塑料丝加工的企业,车间东侧通道地面积水,旁边有很多水槽,水槽内正在清洗塑料丝。通过对车间进行仔细排查,监察人员发现地面积水都流往旁边的一个窨井。经调查这个窨井是雨水井,原先东侧通道是企业消防通道,企业擅自搭建改成生产车间,车间雨水井同厂门口雨水井相连通,同时该厂未建成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直接通过雨水管路排放。执法人员立即在多个雨水井内提取了水样,同时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对相关生产设施进行查封。
经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执法人员在该厂雨水井采的水样各项指标都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清洗车间雨水井PH值为12.3,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9100mg/L;厂门口雨水井PH值为12.35,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2900mg/L。
目前,该厂因未建废水处理设施,通过雨水管路超标排放废水被环保部门立案调查。
【作者】: 钟振宇 李仁 【编辑】:王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