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富山乡政府会议室里先后举行了两场警示剖析会,参会对象分别为该乡机关干部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出纳。
“2016年3月,广福寺向富山乡田岙村资助了4万元道路政策处理费,时任田岙村委会主任冯某某和党支部书记潘某某商议后,未将4万元入村账,而是由冯某某保管,用于支付田岙新区两户政策处理中额外要求费用。2018年8月,经富山乡纪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潘某某、冯某某党内警告处分。”会上,富山乡纪委书记赵文正通报了一起身边违纪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并对该案件进行了分析。随后参会人员就该起案件展开讨论,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以典型案例为戒、警钟长鸣,提高自身修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今年以来,富山乡积极响应区纪委警示教育“六个一”工程,多次召开警示剖析会,让处分决定“走”上纪律讲台,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告诫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底线。
【作者】: 王骅 【编辑】:王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