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记,11375元一分不少,一次性到账。”近日,上垟乡沈岙村党支部书记王俊昌收到林某某的承包款后,第一时间通知上垟乡纪委书记张杭军。原来,林某某无故拖欠沈岙村猕猴桃基地承包款,上垟乡纪委出具监察建议书,最终追回了这笔承包款。
今年2月,上垟乡纪委监察办对今年一季度辖区各村的备案会议记录进行审查时,发现村民林某某自2017年起,一直未按时缴纳村集体山地租金、冷库租费。
承包款为什么未及时收缴?村干部履职是否到位?乡监察办调查发现,林某某自2004年开始承包村集体的30亩猕猴桃基地。2017年年初,林某某私下将基地转包给郑某某,双方约定村里的承包费仍由林某某支付。此后,林某某长期在外,转包后基地的承包费均未按照约定支付到位。
“承包款我们电话催过几次,都是熟人,也不好意思一直催。”在乡清风茶室,王俊昌说,电话中林某某以借口在外地等说辞推拖,几次电话催缴没奏效,收款的事也就搁置了。
了解情况后,乡监察办公室随即向沈岙村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要求沈岙村7日内落实处置方案,及时追回承包款。
“是自己没把这事放心上,我们一定抓紧催收。”收到建议书后,王俊昌认识到自己工作不力的问题,随即牵头召开会议商讨对策。
监察建议不仅是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推动农村基层干部正确履职的抓手,也是倒逼机关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利器。“开展全面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4月16日,针对个别干部未经审批和报备,多次出国境问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出具监察建议书,为永宁江管理局开出了三剂“药方”,要求单位党组30日内整改到位并反馈结果。
“监察建议书不仅是工作催办单,更要成为廉政风险预警灯,要为监督一线发现的问题开出去除‘病灶’的‘良方’。”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据了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区累计发出监察建议书58份,一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