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院桥镇派出所对位于院桥镇客运中心的正斌超市采取强制关停,下发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依法张贴封条。
据悉,国庆节期间,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超市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超市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的处罚决定,并要求补办相关消防审批手续。
10月14日下午,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对院桥镇客运中心周边的饭店、宾馆、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正斌超市在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下仍在营业,且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当场采取关停措施。
正斌超市位于院桥镇新潮路55号,共两层,超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杜绝发生火灾事故,执法人员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对该超市作出强制关停。
下阶段,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将加大消防排查力度,对消防隐患采取事不过夜的态度,立查立改,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作者】: 通讯员 何仲斐 【编辑】:章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