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西城街道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城中队组织人员走进霓桥金村文化礼堂,向当地群众宣讲了《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发放《条例》宣传手册。
据了解,《条例》共36条,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了文明行为规范;完善了文明行为支持和保障措施,规定了建立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设定了法律责任,对上位法没有设定罚则的违规养犬、建筑物内向外抛物、不文明行车、不文明出行、违规吸烟、小区乱停车等行为补充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例已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道路,为建设台州“文明窗口”提供了制度保障。
接下来,西城街道将加强宣传,让《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居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
【作者】: 记者 余泽熙 【编辑】:章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