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将从2021年9月上旬开始对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富山电站事务中心、黄岩经开集团、澄江街道、上垟乡等8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长潭水库事务中心、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西城街道、新前街道、江口街道、高桥街道、宁溪镇、北洋镇、头陀镇、院桥镇、沙埠镇、富山乡、上郑乡、屿头乡等25个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访检查,为期2个月左右。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自觉对标“四个坚持”,即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把握“五个着力”,即着力深化上下联动、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着力完善整改制度、着力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围绕“不把问题留到下一届”的要求,紧盯反馈意见和整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巡察。对巡察“回头看”单位,重点看发现的问题有无真改实改、反弹回潮,看“三个聚焦”有无新问题,看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以及有无新的问题线索;对回访检查单位,重点进行对账销号,巩固巡察成果。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巡察成效,各组在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和邮件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回头看”、回访检查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近5年来调离、退休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涉及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区委第十五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