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黄岩区文明示范窗口考评细则》已经区文明委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8年7月17日
主题词:文明示范窗口 考评细则 通知
抄送:市文明委,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台州市黄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17日印发
黄岩区文明示范窗口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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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检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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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教 育 (15分) |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既有措施和目标,又可具体操作的创建文明示范窗口实施意见。 |
4分 |
单位领导班子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要求成立领导机构的扣2分;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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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培训,培训率达100%;合格率达98%。 |
3分 |
培训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合格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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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有固定宣传阵地,宣传内容及时更换、形式多样,创建氛围浓厚,有特色。 |
5分 |
没有进行宣传动员、没有达到全员参与的扣2分;没有固定宣传阵地的扣1分;宣传内容不及时更换的扣1分;创建氛围不浓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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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常性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强凝聚力。 |
3分 |
没有开展活动或者活动不丰富、职工参与度不高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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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检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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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质 量 (30分) |
1、有符合“窗口”单位特点的行业职业规范和岗位行为准则,学习、考勤、廉政等管理制度健全。 |
5分 |
没有制定相关规定的扣2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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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做到“四心、四声”服务(接待顾客热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意见虚心、排忧解难诚心,顾客进店有迎声、顾客咨询有答声、顾客离别有道声,顾客留言有回声)。 |
10分 |
没有开展“四心、四声”服务的扣4分;群众对窗口服务态度或服务质量反映较大,情况属实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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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办事效率高,群众满意率高。 |
10分 |
每少一个制度扣2分;制度未落实,群众投诉严重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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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窗口”礼仪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待顾客,普通话推广率达100%。 |
5分 |
没有开展礼仪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分;不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的扣1分;普通话普及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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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检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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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安 秩 序 (15分) |
1、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 |
3分 |
领导不重视,没有明确责任人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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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健全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规章制度。 |
5分 |
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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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治安秩序良好,无刑事犯罪和盗窃事件发生,无赌博、封建迷信、嫖娼等社会丑陋现象。 |
7分 |
有上述丑陋现象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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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机 制 (15分) |
1、有完善的内部和社会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
6分 |
内部和社会监督机制没有或不完善的,扣2分;没有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或者运行不正常的扣2分;没有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或运行不正常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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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务(事务)公开,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透明,并在显要位置设立公开栏。 |
3分 |
没有公开栏,政务(事务)不公开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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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有一支向社会聘请的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队伍,并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
3分 |
没有建立监督员队伍的扣2分;没有发挥监督员作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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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投诉的问题快查快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投诉处理率达100%。 |
3分 |
投诉处理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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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检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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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卫 生 (25分) |
1、重视“窗口”形象建设, 各种广告标志、招牌、店名用字规范、整洁美观,室外各种车辆停放有序。 |
6分 |
每发现一处错别字或有碍观瞻的广告、招牌、店名设置现象的扣1分;车辆停放混乱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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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货柜)设施设置合理,设有书写台、客户休息座位、备有必要的文具、服务指南、饮水设备、便民用具等服务设施;商品陈列讲求艺术,橱窗布置、广告宣传新颖得体。 |
5分 |
必要的服务设施每少一件扣0.5分;视窗口服务环境的整体设置和总体观察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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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购物)环境整洁卫生,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制,过道整洁畅通,无乱堆乱放现象。 |
7分 |
环境脏、乱、差的扣3分;没有卫生责任制的扣2分;有乱堆放等现象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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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卫生达到规定标准,有专人保洁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
4分 |
环境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没有专人负责保洁管理的扣2分;“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落实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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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置公厕符合规定标准。 |
3分 |
未配置公厕或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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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价(加分项目) |
在行业各项考核当中被评为本系统区级以上先进单位(集体)的。 |
6分 |
近两年以来每获得一个荣誉的加3分,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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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和成功经验,得到社会认可,被区以上推广或被区以上媒体集中报道的。 |
6分 |
近两年以来每被推广或报道一次的,加3分,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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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评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并作为考评窗口的重要依据,按总分的高低优先推荐评选上一级文明示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