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精神,从今年开始,我区把建筑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也纳入了工伤保险扩面范围。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有50余家高风险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农民工达4000余人。
据了解,凡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为在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并将参保证明作为高风险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区社保中心按照“加大宣传、维权服务、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放宽政策,简化参保手续,对前期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不实行与养老保险“捆绑参保”,即单独也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以吸收更多农民工投入到工伤保险这张“安全网”中来,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作者】: 焦伟平 杜昱承 【编辑】:吴荧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