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准时参加会议、讨论和大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大会或代表团(列席人员组)活动的,须经代表团团长(列席人员组召集人)同意,并由代表团(列席人员组)报告大会秘书处。
二、1-6代表团代表要在大会秘书处安排的宾馆住宿。参会人员凭出席证、列席证、邀请证、工作证等参加大会安排的会议和活动。请区委常委参加全体会议穿正装。会议期间一般不要会客。
三、参加大会时,须提前入场。会议代表和列席人员须佩戴出(列)席证,凭签到卡(签到证)签到,并按证件上的座号对号入座。邀请人员和工作人员一律佩戴有关证件进入会场。开会时,不得随意进出,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四、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密、泄密。尚未公布的会议情况和内容不得外传。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和大会所发的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大会秘书处。
五、会场内采访、摄像、摄影、录音等,统一由大会秘书处宣传报道组安排。
六、不准携带危险品进入住所和会场,如已携带的一律交保卫信访组统一保管。
七、会议期间群众的上访接待事宜统一由大会秘书处保卫信访组负责。
八、代表和列席人员如需开通长话,可直接与宾馆总服务台联系,费用自理。
九、就餐时间、地点
早 餐 7:00-8:00
中 餐 12:00
晚 餐 17:00
十、其他
1、医务室:黄岩国大1725房间;
2、电话:黄岩国大84280888(总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