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2日南方周末报道:湖北省石首市于6月17日至20日发生一起因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导致数万人持续在现场围观起哄的群体性突发事件。20日夜间至21日凌晨,事态已逐渐平息,停放在事发地永隆大酒店内的尸体已送往殡仪馆,围观群众全部散去。
又是一起群体性突发事件,从贵州瓮安事件到云南孟连事件再到甘肃陇南事件,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于中国的各个地区。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往往都可以套用一个模式,先是偶然的事件成为导火索,再是民众的诉求或质疑得不到解决,然后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或动用武力等不当处理方式加剧事态的发展,在一些不法分子的利用下酿成警民冲突的激烈对抗,最后在中央或省市领导批示或亲赴下得到妥善处理。仔细分析事件的发生发展,为什么当地政府不在第一时间把事态控制住呢?为什么一件小事竟然能发展到最后无法收拾的地步呢?为什么不明真相的百姓一次次被不法分子利用呢?为什么群众把不满的情绪纷纷发泄到地方政府和执法机构呢?
深入分析,发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有着它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当地政府的一些不当作为可能导致地方百姓利益受损,群众合法的权益诉求得不到解决,加上官僚主义作风和腐败现象等造成干群关系日益紧张,矛盾积怨长期得不到释放,以致在一定程度上必然爆发出来,可以说当前群体性事件是我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集中反映。湖北石首事件的爆发不也反映了当地群众对一些官员干部工作作风的不满吗?不也反映了民众对治安等方面的基本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吗?
回到湖北石首事件上,当事件发生后面对家属和群众的质疑,当地政府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复,没有进一步展开调查,即使是承诺也没有,双方沟通宣告失败,这是一次处置不当。当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事态越闹越大时,当地政府在信息发布上的不及时,导致官方权威信息的缺失,这让有关谣言,小道消息更加四处传播,这是第二次处置不当。当在与死者家属没洽谈好的情况下,欲组织警力将尸体送行尸检,以致被误会是强行火化,导致发生抢尸冲突,民众被激怒转而开始攻击执法人员,出现烧抢行为,更加加剧了警民的冲突,这是第三次处置不当。正是石首市当地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一些失误”导致小事拖大,最终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笔者认为处理群体性事件应做到第一时间领导到场妥善处置,该问责的官员问责,并抓好舆论引导,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切忌用警力粗暴解决。
湖北石首群体性突发事件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还有很多,为什么一些非直接利益的群众也参与围观起哄?为什么群众有质疑不寻求和平协商而采取街头暴力的抗争呢?为什么群众明知道犯法也公然把矛头指向党和政府呢?这不是事件所能解释清楚的,他往往夹杂了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制度原因,在群体性事件中,政府官员或执法人员往往成为无辜的攻击对象,成为民怨发泄的牺牲品。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非法征地,暴力拆迁,各行业乱收费,干部官僚腐败等等,就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的关键还是政府应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把工作做好,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这样才能把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