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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本是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公用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然而日常生活中却有人把道路当成自己的施工场地,有的还摆在蜿蜒曲折的山道上,甚至就放在山路大转弯处的视线盲区,这一情况,不禁让过往车辆险象环生。近日,茅平公路上,一施工单位的砂石料堆占据了主车道的二分之一,让本来并不宽敞的路面显得更加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