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区出台了《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该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村居、企业);创建人口文化示范乡镇;创建人口计生阳光单位;创建乡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点(村、居);创建利益导向机制示范乡镇;创建村级联系员职业化示范乡镇。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今年3月份开始,10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任务,11月份开始评估验收。
我区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由浅入深的系统性创建,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项机制,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区打造最佳“宜居城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作者】: 卢宜 【编辑】:王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