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换届选举中,特向村民作出如下承诺,如有下属情形之一的,主动退出竞选,如已当选的,主动辞去所担任的职务……”看着张贴在村务公开栏里的承诺书,上郑乡乌丝坑村的村民纷纷议论开来。“现在选举越来越规范了,我们老百姓满意满意。”一村民笑呵呵地告诉笔者。
为了切实保护群众的民主权利,选出真正热心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地当家人,上郑乡立足本乡客观实际,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尝试推行了“三诺制”。所谓“三诺制”即要求有意向参加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委员竞选的村民,必须签订《竞选承诺书》、《创业承诺书》、《辞职承诺书》。承诺书签订后,需在村公开栏上进行张贴,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其中在签订创业承诺书时,要求承诺人在作承诺创业项目时,必须写明项目的名称、具体内容、兑现措施、完成时限、目标等内容。
“今年选风比以前进步不少,有意向参加村干部竞选的参选人再也不敢瞎承诺了,所做的承诺也可观实际了很多,群众的认可度有了较大提高。”上郑乡组织委员陈岩江告诉笔者。据了解,在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参选人所作的承诺大多涉及到村内环境改善、村集体增收等实实在在的、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民生问题。
“现在压力比以前大多了,竞选时签订了承诺书,不断要兑现自己所做出的创业承诺,而且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违反了《辞职承诺书》上的十项禁令,群众的眼睛都盯着我呢。”上郑乡一新当选的村干部老李深有感触地表示。
【作者】: 蔡 鸿 【编辑】:王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