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换届选举中,特向村民作出如下承诺,如有下属情形之一的,主动退出竞选,如已当选的,主动辞去所担任的职务……”近日,看着张贴在村务公开栏里的承诺书,上郑乡乌丝坑村的村民纷纷议论开来,“现在选举越来越规范了,我们老百姓很满意。”一名村民笑呵呵地告诉笔者。
为了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选出真正热心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的当家人,上郑乡立足本乡实际,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行“三诺制”,要求有意向参加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委员竞选的村民,必须签订《竞选承诺书》、《创业承诺书》、《辞职承诺书》。承诺书签订后,需在村公开栏上张贴,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选风比以前进步不少,有意向参加村干部竞选的参选人再也不瞎承诺了,所作的承诺也客观实际了很多,群众的认可度有了较大提高。”上郑乡组织委员陈岩江告诉笔者。
“现在压力比以前大多了,竞选时签订了承诺书,要兑现自己所作出的创业承诺,而且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违反了《辞职承诺书》上的十项禁令,群众的眼睛都盯着呢。”上郑乡新当选的村干部老李深有感触地表示。
【作者】: 蔡鸿 【编辑】:王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