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澄江街道的符某接到因犯抢劫罪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的刑事判决书,成为我区首例实施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制度后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刑事被告人。
据悉,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是一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判决宣告前,人民法院委托社区矫正办公室这一特定机构,对可能判处缓刑的被告人产生犯罪行为的各方面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并对其是否具有再犯罪的危险、是否可以适用非监禁刑出具评估意见,人民法院将调查意见作为被告人刑罚裁量的参考意见。通过这项调查,一方面可以为审判机关准确量刑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把好关,依据调查结果设计个性化矫正方案,有利于提升刑罚执行效果,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再犯罪现象的发生。
澄江街道矫正办接到人民法院委托后,矫正办人员与被告人进行直接会面谈话,通过交谈了解被告人的成长、家庭等基本情况,帮助其全面分析犯罪成因,提高被告人认罪服法的意识。同时,走访被告人居住地,了解被告人性格特点、平时表现等,分析被告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最后,矫正办根据掌握的情况,综合评估被告人情况,提出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法院。
【作者】: 【编辑】:王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