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宁溪镇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荣誉称号,这是我区各乡镇首次获得该项殊荣。
据悉,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评选涉及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和环保等方方面面内容。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严格考核,共有26项指标,包括70%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治理,90%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等。获评3年后,当选乡镇还要接受严格复查。
早在2003年,宁溪镇就将生态乡镇建设工作纳入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打造环境优美乡镇过程中,宁溪镇结合自身资源优势,从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入手,加快无污染的节日灯、手工艺品等环保型产业集聚,并获得了“中国节日灯之乡”称号;积极推进环境整治,结合“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工作,打造美丽乡村,充分发挥宁溪污水处理厂和村污水处理工程作用,从源头上保障长潭水库水质的洁净;发展高效品牌生态农业,成功培育了“金山陵糟烧”、“前洋红茄”、“下蒋岙枇杷”、“宁溪绿豆面”等一批农副产品品牌;努力构建生态宜居城镇,科学修编了集镇的总体规划,投资近千万的沿溪景观带已基本完工,形成了“山水相依,城景相辉”的现代化生态小城镇雏形。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使宁溪镇走出了一条生态、经济双赢的发展新路,形成了人与自然相和谐、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局面,打造了一张“特色古镇、生态名镇、宜居城镇”的闪亮名片。
【作者】: 【编辑】:王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