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短缺是人类长期面临的难题,开发以可再生资源为主的新能源,发展低碳经济是解决这一大难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新兴产业的突破口。我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新能源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生物科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可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地位
新能源产业的重点是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生物质能。通过新能源利用,逐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加快实现减少二氧化碳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排放总量,我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为响应国家“十二五”规划,以北京、上海、天津为代表,制定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上海市新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天津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也制定了《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从政策上、规划上支持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生物质能、清洁煤技术、非常规天然气、智能电网产业发展。
政府把新能源列为节能环保、信息产业、生物科技等七大战略性新兴技术领域之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可以说是“一石三鸟”。一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加就业;二是应对气候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三是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提升中国能源的国际竞争力。
发展新能源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虽然现在新能源在短期内还不能改变能源供给的构成格局,但随着新能源技术的进步,新能源的成本会大幅度下降。同时,传统能源的成本在提高,新能源成本专家预计在2015-2020年会与传统能源的成本接近,这时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迅速提高,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将达到15%。同时,新能源产业将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二、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
1、将新能源产业纳入政府工业发展规划。从我区的产业格局与分布分析,塑料制品、模具制造、汽车摩托车配件加工、精细医化、食品饮料等行业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政府对这些行业也已进行了有效规划。然而,我们在新能源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方面与省内外其他地区相比,却有较大差距。从中国能源报社会同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共同评选的全球新能源行业500强企业看,江苏最多。从2010中国新能源产业园区百强排名看,“百强”园区所在省份,江苏省仍一枝独秀,以26席位列全国榜首,遥遥领先其他省份。前十位我省无一入选。我省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第20位,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第41位。其他进入百强名单的有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浙江桐乡经济开发区、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等十个产业园区。台州市区无一入选,我们在新能源产业园区建设上已远远落后。建议将新能源产业纳入政府工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2、以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发展。我市、区政府应依照国家关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发展新能源技术和部件的产业化及材料、设备、技术、服务的配套运营。以市区新能源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发展,发展新能源汽车、风光互补风电产品、高效能太阳能电池、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地方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聚集资源,扶持企业规模化,延伸产品的产业链。倾斜财政政策支持新能源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制造:如大功率储能电池、智能电网逆变器、LED节能光源、光电数据采集系统与远距离光电、风电监控控制系统等高效能、低能耗装备制造。加快调整新能源在我市、区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战略选择。
(二)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
1、开展新能源应用示范工作。浙江省政府在《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百万屋顶发电计划、实施百兆瓦风电装机应用计划、实施百万个太阳能热水器计划、实施百条道路太阳能照明计划、实施百万农户沼气利用计划、实施百万平方米建筑地源热泵空调计划、建设1-2个集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源能和生物质能等综合性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我区地处浙江沿海,经济活跃、海洋资源丰富、制造业发达,能源使用量大。建议充分利用可再生的热能、光能、风能资源,在我区现有的工业建筑、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等城市建设项目中选择与新能源技术相结合的示范点,建设3-5个使用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新能源技术的具有推广意义的示范住宅小区,建设2条使用新能源风光互补技术的亮化道路。通过使用新能源技术降低建筑能耗,支持、引导、培育我区低碳、环保、清洁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我区工业的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2012年,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1〕187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2〕21号)。区政府可根据文件要求,力争通过政府职能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积极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国家示范项目。在我区范围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商居区,利用工矿和市民广场既有的、建筑条件许可的地方集中建设一批新能源应用示范项目,以业主和承建商签订能源合同方式,申请国家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宣传推广新能源的市场应用,来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实现我区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能源革命。
3、地方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我区新能源产业的实际,地方财政可以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新能源发展;地方政府要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实行倾斜政策,对进行新能源技术研发、生产、应用、设备制造的企业可适当给予所得税优惠;设立新能源技术支持专项资金,对重点新能源企业和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的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从而不断推动我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