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江口街道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各村干部、有关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范能力。
该街道十分重视今年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要求广大干部群众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和林缘59米内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等一切祭祖用火活动,禁止燃放孔明灯,禁止在林区和林缘59米内吸烟、野炊,禁止在森林防火期内销售烟花爆竹等。同时,严明森林消防责任,组织力量深入森林消防第一线,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消防、安全生产和移风易俗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植树、献花祭祖等新风尚。
据了解,目前该街道调整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设点巡逻,预防火种上山,并广泛使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车等进行消防宣传,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 【编辑】:王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