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头陀镇政法办、司法所联合区信访局、法院、诉调联动中心、网格组组长,并邀请了区党代表、相关村干部,对上垟村养殖户吕正良多年来的涉访案件进行一次评议。这是自我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以来“组团式服务”工作的一次展示。
据悉,1987年,吕正良开始在头陀镇上垟村向他人租地养殖生猪,1992年7月经原黄岩市土地管理局批准,临时使用水田200平方米,使用期限五年,1996年台风将养殖场刮倒,在重建中吕正良与村干部发生争执;2003年2月份因临时用地过期政府按照违章建筑对他的养殖场进行拆除,吕正良认为政府侵犯其合法经营权并提出行政诉讼;2010年上垟村在农房改造过程中使用该养殖场地块与吕正良发生纠纷,吕正良要求赔偿养殖场建筑材料损失费,并落实相应的屋基,经过调解已达成补偿协议。吕正良领取补偿款后又多次上访。
经过当天座谈评议,各部门理清案件事实,并对案件情况有了一致的评议意见:对于政府拆除其违章建筑行为,法院于03年已经做出判决并已达成补偿协议,对于2010年上垟村因农房改造试点过程中损坏养殖场材料一事也已作出了补偿,而协议所达成的地基安排事宜,要求在村规划下由上垟村两委尽快落实。此外,对于吕正良提出的所谓侵害经营权、侵害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等赔偿要求,建议通过正当的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作者】: 【编辑】:王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