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儿桥村村规民约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凭独生子女证在建房审批、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时,按两人计算。按时参加“三查”活动时,村补助误工费20元;不按时参加“三查”的,取消该户当年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优惠待遇。”据了解,该村集体经济较好,2011年村民年终分红500元,而独生子女可双倍领取,即1000元。2008年领取独生子女证仅2人,而到目前已达到63户,“三查”完成率达到100%,连续6年无计划外生育,计生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被计生协会评为浙江省自治示范村,今年又申报了国家级自治示范村。
“在我们村,计划外多生一胎及以上的夫妻,取消该户18年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村福利待遇,且该户18年内不安排建房指标。计划外婴儿落实户口时,应向村委缴纳资源补偿费150000元。若不缴纳资源补偿费,永久性取消该户村集体经济利益及村福利待遇。”塔水桥村大学生村官管仲说,“村规民约的制定提高了村民计划生育意识,村内计生工作也得到了很好发展。”
“我们北城街道共有26个行政村,村村都有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妙儿桥村和塔水桥村只是两个缩影。村规民约将村民的村福利分配与计划生育有效结合起来,不仅提高了村民计划生育自觉性,而且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政策。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奖罚分明,且不断完善,可行性高,得到村民的高度支持。”北城街道副主任分管文教卫计的严永敏主任说,“如塔水桥、坎头张等村,村集体经济较发达,年底分红1500-2000元/人,如果违反计生,不计算其他福利,单这一项一年整户减少将近1万元左右,而且还要交150000的村资源补偿费,育儿成本大大增加,这就促使村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不仅为‘三查’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更重要的是促进了计划生育的和谐发展,促进了和谐新农村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