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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劳动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2013年01月04日 10:19 来源:今日黄岩 【进入论坛】

  最近,江西婺源籍务工人员小张来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劳资纠纷问题。他告诉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自己来黄打工已经有4个年头了,前几天在工地工作时受了伤,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和老板产生了纠纷,希望仲裁委予以帮助调解。

  在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小张的问题后,小张表示仲裁程序相对漫长和繁琐,希望通过更便捷的方式解决纠纷。于是,工作人员介绍小张去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寻求帮助。一天后,小张向仲裁委反馈,他的工伤赔偿问题已经在劳动保障所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街道工作人员联系了他公司的工会与负责人共同协商,并达成了双方认可的调解结果。“原本我都已做好拖到打官司的准备了,没想到现在在家门口就能化解了,真省心。”小张欣喜地说。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健全,劳动用工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劳动案件的数量日增,性质及形式也随之改变。像小张这样的案例,在我区更是以7%左右的年增长速率上升,给稳定就业形势,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出了不小的难题。

  为妥善解决频发的劳动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区从创新社会管理思维入手,整合社会与行政资源,着手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配合、有效化解的原则,在原有的工会、经信、人力社保3方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增加工商联、司法等单位组成横向体系,纵向由各单位向乡镇延伸,同时在乡镇形成配合力量,再在村、社区建立调解组织,形成网格,由此形成立体大调解体系,化被动为主动,化单一为组团,从根本上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带来的新挑战。

  我区在建立各乡镇街道和100多家上规模企业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把建设基层调解组织扩大到各类企业和小型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在全区建立了各类调解组织210个,基本形成了区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乡镇街道有调解委员会,行业或企业有调解组织的3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各级调解组织都能提前介入,指导和协调当事人正确处理矛盾,做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镇,有效促进了用工环境的和谐稳定。

【作者】:  【编辑】: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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