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上午,宁溪镇城建副镇长汪雄俊、黄岩区建设局宁溪建设分局局长彭艳艳等七人在白晏村村主任的陪同下来到该村冯秋香家。当汪雄俊副镇长把装在信封内的7000元钱交到冯秋香的手上的时候,她一个劲地说:“感谢政府,感谢你们帮助我,要不我没房住,今年又不知道在哪过年了。太感谢你们了!”
今年上半年,在白晏村一名老党员的陪同下,冯秋香到宁溪镇城建办反映住房困难问题。该镇城建办向村里询问后得知,冯秋香育有一女,已远嫁宁波。她一直借住在本村亲戚家里,原有的住房年久失修、家庭困难,已经破旧不堪,风雨飘摇,随时倒塌的危险。白晏村集体经济近忽空白,没有能力帮助她解决住房难题。
该镇城建办工作人员随后到村里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在确定冯秋香家为农村困难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后,向黄岩区城建规划局为他办理了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申请。如今,在冯秋香家的老地基上建起了一间约30平方的一层砖瓦平房。小平房结实耐用、明亮整洁,与旁边的旧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据该镇城建副镇长汪雄俊介绍说,2012年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根据救助对象住房实际状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救助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等方式实施救助。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置换救助的家庭在册成员在三人以下救助标准为700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救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1人户一般不超过40平方米,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采取修缮的在册成员在三人以下救助标准为200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救助标准为3000元。今年,该镇根据救助标准为牌门村杨梅香、圣岩岙村朱六富和王六于、坦头村王利华、白晏村冯秋香等五人办理了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
【作者】: 俞鑫 黄苍军 【编辑】:张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