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在屿头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下,屿头乡召开了由综治办、司法所、矫正办、宁溪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协调会,共同商讨社区矫正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理顺各职能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关系,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会议决定建立每月定期一次的综治办、司法所、矫正办、宁溪派出所四方社区矫正协调会议,且由四方轮流主持。会前四方将各自近阶段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梳理,通过会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同时交流各自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定期会商的基础上,一并推出了临时协调会商制度。当四方中的一方或多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问题需要其它方面协作、配合的,可以临时提出会商请求,邀请其他各方进行会商,而不受定期会商时间的限制,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弥补了定期会商制度日期固定化、时间跨度大的不足,及时、有效地协调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四方力量。
“四个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有助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发展。”屿头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一挺表示,“通过协调会的形式,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沟通更加顺畅、误会极大减少,避免脱漏管的发生,也避免了部门之间的误会,有助于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达到‘1+1>2’的效果。”
【作者】: 陈烨青 【编辑】:王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