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院桥镇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该镇实际,率先在全区出台了规范村干部误工报酬管理制度,保障村干部在岗合理待遇,强化村级经济管理。
据了解,院桥镇共有72个行政村(居),长期以来,村干部的误工报酬由村级组织自行确定。由于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村民对此颇有意见,加上各村之间存在不平衡现象,待遇问题成了村干部和村民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为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夯实村级组织基础,该镇率先在全区制订出台了《院桥镇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制度》,使村干部误工报酬由原来记在笔记本上改为上墙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尽可能不用白天时间办理村内事务,以节省不必要的误工开支。
《制度》明确了误工发放对象和范围、报酬标准和基本要求,规范了考勤管理报酬发放的操作方式和基本要求。除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之外的在职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会成员的干部,因参加村集体事业建设和村级组织有关公益活动的,方可领取误工报酬。村干部日误工报酬标准额经村“两委”初步商量,并提交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到会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与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通过。干部日误工报酬额原则上届内保持不变,但不得超过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换届后的,可按程序重新确定,新确定的干部日误工报酬额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的幅度不得超过30%;建立村干部年误工报酬报告制度,在每年年终,村“两委”干部(包括文书出纳)向镇纪委上报当年度每一位干部误工报酬情况。
【作者】: 【编辑】:王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