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江口街道了解到,该街道加强各村集体用地开发管理,做到公开、规范、安全、切实维护村民权益,按照上级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村留地开发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实施村级集体用地开发管理意见,确保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该街道召开机关干部、村干部会议讨论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制定实施方案,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村级集体用地的界定,村级集体用地包括村留地及村自用地。
历史形成已建设的村留地,村集体应及时补办有关报批手续,能办则办,力争取得有关合法手续。村自用地需严格控制村集体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行为。如确因村公共配套设施需要,则先由村提出书面申请,再由街道城建、国土所现场踏看,提出意见后报街道班子会议以一事一议的方式讨论。村自用地新建建筑必须有相应的正规设计图纸,施工必须由正规的建筑公司承担。村级集体用地拟开发建设前,先由村里向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再由街道办事处召集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预审核,办事处确认基本符合建设开发条件后提交村两班子会议;村两班子会议对开发建设的初步方案进行商量研究,条件成熟后提交村民代表、党员会议讨论,确定通过建设开发方案。
为切实提高村级租金收入,鼓励村级选择自主开发并建设多层建筑的方式,村级集体用地的开发、建设、承租都须进行公开招标、有效竞争的方式确定。
该街道目前已开始实施,各村严格执行,没有擅自借发展村集体经济名义搞违法用地及建设,严禁先违章建设后补办报批手续行为,若有发现该街道将组织力量依法给予处置,并由街道纪工委对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理。
【作者】: 【编辑】:王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