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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13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被行政拘留
2016年04月26日 09:09 来源:今日黄岩 【进入论坛】

  3月14日,在西城街道阜云路开面饭馆的杨某,因其承租的饭馆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在期限内予以整改,被城西派出所联合西城流管所以“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违反安全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同日,城西派出所联合西城流管所对辖区因同样原因的13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月份,城西派出所联合西城流管所在推进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中,加强了对辖区各类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当即给经营管理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但是还有13家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人,无视警方督促,没有在期限内予以整改。

  这13名被行政拘留的经营管理人,都是经营面馆、饭店、理发店等公共场所,这些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均设在同一建筑物内,且房内都是木楼梯、木楼板,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着安全隐患。

  目前,西城流管所辖区在册登记的出租房屋有8430家,流动人口5万余人。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出租房火灾多发势头,去年以来,城西派出所联合西城流管所在加强执法人员“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从源头上做好房东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工作,采取“堵疏结合”的模式,强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

  去年6月以来,城西派出所联合西城流管所已先后向群众发送消防安全宣传资料3万余份,开展各类消防宣传培训30余场,整改出租房69家,行政罚款18家,处理并拘留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人36人,有效消除了一批潜在的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

  在此,该局提醒广大房东和承租人,出租房经营人员需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加强对出租房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务必整改到位,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消除。

【作者】:  【编辑】:王振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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