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已经到来,喜欢网购的人早已蓄势待发,将自己的购物车塞得满满当当,就等着这一天的到来。不过,位于重庆渝北的一家餐饮公司的员工们,这个“双十一”或许可以“保住”双手了。11月3日,公司贴出一纸告示——工资延迟一个月发放。
“双十一”本是网友自嘲的“光棍节”,如今却成了网民狂欢的“购物节”。“轻轻一点,送货到家”的便捷网购受到了诸多网民的青睐。于是乎,越来越多的网民在网购大潮中发展成了欲罢不能的“剁手党”。
“双11”让人既爱又恨,在电商的“狂轰滥炸”下,每一个网购消费者都免不了出手一拼。但是,没钱如何当“剁手党”?或许,只有默默投入到工作中去了。从初衷上说,该公司此举是为了员工着想,真是用心良苦啊。但“延发工资”却涉嫌违法,这种手段不值得提倡。
虽然“双十一”的销售额年年刷新纪录。然而,一些消费者对狂欢购物的态度慢慢趋向理性。笔者认为,作为成年人,大多数的购物者还是比较清醒理智的,能够遏制住“剁手”冲动。所以,该公司“一刀切”的做法是不合情理的,甚至会让员工产生抵触情绪。
其实,“延发工资”不仅起不到防“剁手”的效果,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触犯了《劳动法》。《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照《劳动法》来讲,公司延期为员工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然后由执法人员来督促和警告,要求公司按时按足量为员工发放工资。可见,如果有被拖欠工资的嫌疑,劳动者一定要懂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