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浙江在线-黄岩支站 
您现在的位置: 黄岩新闻网 > 新闻在线
怎么办理改名?
2016年11月17日 11:20 来源: 【进入论坛】

  改名是我国公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但在具体操作上并不容易,主要在于改名后很多重要证件都要相应进行更改,十分麻烦。如果不是十分必要,建议不要因为一时兴起轻易改名。

  改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改名应该找哪个部门?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作者】:  【编辑】: 王振珍
推荐阅读

高温,对于很多室内工作的人而言,或许只是一个数...【详细】

近日,北洋镇康山村的村民牟永胜,种的南瓜大丰收了...【详细】

在橘乡,“全民健身日”这天,城区的大街小巷也...【详细】

最新热点+更多
院桥:办好民生实事 增进百姓福祉
我区4人入选2024年“浙江工匠”
爱玛台州智造工厂推出首款电动摩托车
我区4人入选2024年“浙江工匠”
爱玛台州智造工厂推出首款电动摩托车
上垟乡开展“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
2011年03月01日 黄岩新闻
城南派出所:实字当头全力推进禁毒工作新局面
禁毒宣传进文化礼堂
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思...
黄岩区实施“青进永宁”专项行动 为乡村...
黄岩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34号 浙ICP备08109618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6-8476507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黄岩新闻网版权所有 .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