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晏女士没想到,要继承父亲的一套小房子,需要到公证处办多项手续,最让她觉得不可能完成的是,如何找到从未谋面的奶奶60年前的死亡证明。
市民:想卖房却迟迟不能过户
去年晏女士83岁的父亲过世了,一个月前,85岁的母亲也过世了,料理完老人后事后,晏女士兄妹6人决定把父母在东郊的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卖掉,买家都找好了,却迟迟不能过户。
依照法律规定,这套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对房产有处置权,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房产所有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说,除过晏女士兄妹6人要同意处置外,他们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得同意,从理论上讲,这套房产共有10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各有1/10的继承权,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经去世无法继承,则要出具他们的死亡证明。
“奶奶要活着也100多岁了。”晏女士说,奶奶在60年前已去世,自己从未谋面,只知道是山西人,不知道去哪儿找奶奶的死亡证明。
此外,晏女士兄妹是否只有这6人,公证处还需要晏女士父母的单位提供档案信息以便核实。而晏女士说,父亲所在单位认为档案不能由个人随便提取拒绝提供。
【作者】: 【编辑】:王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