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书捧在手上读着,纸张的重量一点点从右手转移到左手,最后重量全部落在左边,读完一本书就显得十分有成就感。相比之下,用电子读物看书,手上触觉感为零,电脑桌椅让臀部和脊椎变得痛苦不堪。手持阅读器虽然感受好很多,可以让人轻轻松松地阅读,但手上的触觉体验不是很顺畅,似乎永远捧着一片纸在看,翻来翻去始终是虚拟的一页,没有任何成就感。
另外,看书时我们都想记住先前看过的内容,但如果我们躺在椅上或者趴在床上,用电子书来备考,过了一宿却发现之前看过的内容已经在脑海中烟消云散。可是,如果我们端正地坐在书桌前,捧起一本书认真地看,随手在书本上记下笔记或读后感,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们不仅记住了大部分内容,还有可能额外获得一些体验和成就,回过头复习的时候一目了然,这样看书的效率确实能够提高不少。
而电子阅读器就像是饭后甜点,能创造出舒适的阅读条件,但它的阅读目的已经偏离,由学习转向了舒适,这会给我们的大脑制造一个假象——虽然我阅读的过程很懒惰,可我的的确确阅读了。当我们放下阅读器时,反而只获得了一种假象的满足感,电子读物反倒是一种消遣式的产物,拿着它很容易让我们钻进被窝,倚在床角,躲进舒适区,它让人懒惰却又不那么有负罪感,让人难以拒绝。
不过在我看来,读书好似吃饭、睡觉,需要一种仪式感,就像吃饭不能趴着吃,睡觉不能站着睡,读书也应该安安静静地坐着看。捧着几百页的书本,沉甸甸的手感让人平和下来,集中思绪,才能与作者深层次地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