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浙江在线-黄岩支站 
您现在的位置: 黄岩新闻网  >  新闻在线
一、强迫性劝酒
2018年02月11日 10:50 来源: 【进入论坛】

  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案例: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作者】:  【编辑】:王振珍
推荐阅读
最新热点+更多
徐礼辉调研指导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
我区“活力长潭·醉美柔川”之旅入选浙江省...
从“铁疙瘩”到“金疙瘩” 黄岩模具的增值...
十四届区委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区供电公司城市防汛雷达系统获联合国赛事...
上垟乡开展“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
2011年03月01日 黄岩新闻
城南派出所:实字当头全力推进禁毒工作新局面
禁毒宣传进文化礼堂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黄岩区新前街道:模具之乡的人才密码
黄岩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34号 浙ICP备08109618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6-8476507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黄岩新闻网版权所有 .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