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案例:男子饮酒致心脏病诱发死亡,6名劝酒人被判赔12万
2015年1月,朋友相邀聚餐,四川男子杨某在朋友的劝说下,喝下数两白酒后,因不胜酒力以至心脏病诱发,被送回家中一直昏迷不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0月16日,记者从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获悉,同桌吃饭并劝酒的张勇、王建、曹某、赵斌、李明、刘全等6名被告被判赔偿死者家属12591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勇、王建、曹某等6人未尽提醒和劝告义务,致杨某醉酒,其行为与杨某的死亡存在相当因果关系,系杨某死亡的次要原因,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杨某自身患有心脏病,却仍然大量饮酒,加上杨某被送回家后,原告刘某及家人亦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救治,是杨某死亡的主要原因。
【作者】: 【编辑】:王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