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浙江在线-黄岩支站 
您现在的位置: 黄岩新闻网  >  新闻在线
四、酒后驾车
2018年02月11日 10:43 来源: 【进入论坛】

  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案例:聚餐喝酒出事,家属索赔700万

  2016年9月11日晚上,桂林资源县7个20多岁的青年男女来到刘某宏所在县城的一家宵夜摊吃夜宵,除了一名年轻女子没喝酒之外,其余6人一起喝了17瓶啤酒。

  吃完宵夜后,已经喝了不少的刘某宏驾驶刘某铭的摩托车搭乘熊某、龚某2人回家。不料,在途中摩托车撞到了道路台阶,车上3人被抛出车外,造成熊某、龚某当场死亡,刘某宏则受伤。

  2017年10月,死者龚某及熊某的父母分别以被害人亲属身份向资源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交通肇事者刘某宏及聚餐同饮人刘某铭等6人共同承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侵权责任,共同赔偿两名被害人亲属丧葬费等费用700多万元。

  2017年11月22日,资源县法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一审判决。同桌聚餐的责任人共计向死者亲属赔偿100多万元。

【作者】:  【编辑】:王振珍
推荐阅读
最新热点+更多
区领导开展“八一”走访慰问活动
区人大调研全区养老工作
天长北路外迁安置小区完成竣工初验
我区成立15家老兵名家工作室
手写书上的“生命密码”
上垟乡开展“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
2011年03月01日 黄岩新闻
城南派出所:实字当头全力推进禁毒工作新局面
禁毒宣传进文化礼堂
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创新发展
黄岩区新前街道:模具之乡的人才密码
黄岩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34号 浙ICP备08109618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6-8476507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黄岩新闻网版权所有 .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