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对方喝了酒,却仍将自己的车辆交给对方开,如果出了事,车主不仅有责任,有时候甚至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将车借给喝酒者开,车主同担责任
2017年12月6日凌晨1点左右,在武汉市洪山区丁字桥南路文盛街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的福特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到了中心隔离护栏。
当时车上有一男一女吴某和刘某,开车的是女子刘某。经检测,刘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已经达到严重醉驾的标准。
据刘某交待,这辆车是吴某的。当晚两人一起吃了宵夜,都喝了不少酒。喝完酒后,吴某将车钥匙交给了刘某,让她驾驶车辆,最后发生了交通事故。
从两人的说辞中,民警发现了一个细节。车主吴某,明知刘某大量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却而仍将车辆交与刘某驾驶,其提供所属车辆并陪同驾驶的行为,涉嫌构成共同犯罪中帮助犯。
依据《道交法》第22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员,有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驾车的不安全行为。
因此,警方最终将车主吴某,以同案人与驾驶员刘某,一起以危险驾驶罪的罪名,共同刑事立案侦查。
靠近年关,因为醉酒驾驶而出的事故又到了“爆炸式”增长的阶段。在此提醒各位,喝酒一定要适度!不要烂饮!更不要过度劝酒!因为你永远预料不到,一杯酒会给你的人生带来什么改变!
【作者】: 【编辑】:王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