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大量与老年人有关的养老设施,包括可以利用“护理保险”的“特别养护老人院”和“护理老人保健设施”,以及民间运营的“收费老人院”和“带服务的老年人住宅”等,服务内容、居住目的、入住条件等各不相同。
荷兰:荷兰政府鼓励所有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里。无论是老人拥有房产还是租房,国家都会在其偿付能力基础上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补贴。对于完全失去自理能力或者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有人专门护理的老年人,养老院成为荷兰养老体系的集中保障。
新加坡: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体系首要功能是养老保障,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医疗保障和住房、子女教育等功能。一般家庭养老主要靠老人自己的公积金,也有少数是老人住房的“反向抵押”,即将住房抵押给政府,换取每月支取的款项。
美国:最为人们熟悉的一类养老服务是“护理服务设施”。除了一日三餐、个人照料等服务,更关键的是可为那些不需要住医院、但有更高护理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长期专业级别的医护服务。设施内配有医疗人员值班,也分别受到联邦或州政府的认证、监督甚至定期检查。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设施服务价格不菲,但也是接受美国政府医保项目资金的“大户”。
加拿大:最为普遍的是各种档次的“独立生活”老年人公寓,接收的住户是生活能完全自理的退休老人。这类老年人公寓楼中除了一般公寓楼所拥有的私密生活空间和各种锻炼活动设施外,还提供医疗监测和应急支持、餐饮、清理房间、洗衣、组织社交和娱乐活动等老年人所需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