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记者在长塘敬老院看到许葆源时,他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新闻。94岁高龄的许老,和蔼可亲、精神矍铄,每天仍保持着阅读报刊、收看新闻的习惯。
说起改革开放以来税务的变化,许葆源有道不完的话。作为原黄岩县财税局税政科科长,他亲历了黄岩国有企业“利改税”的全过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掀起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浪潮,这变化在黄岩也能明显地感受到。市场经济逐步成形,个体工商户迅速增加,财政收入也随之大幅增加。”许葆源推了推眼镜回忆说,在改革开放以前,黄岩的个体工商户总量很小,经济不活跃,导致上缴税款很少,一个税务人员基本就能完成全部的收缴工作。
随着原本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不断开始自主创业,全县个体工商户数量不断增多。税源多了,收税人员开始捉襟见肘。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专业人才需求,1982年,县财税局招收了第一批约70人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税务知识培训。有丰富经验的许葆源当仁不让地担当起了“老师傅”的角色,编写教材、上台授课、讲解技巧、建立规范,许老对当时实行的产品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十几个税种逐一进行解读,倾囊相授。几个月的培训结束后,还现场指导,实地征税。在许葆源的努力下,半年时间,70名专业税务人员就对业务驾轻就熟,尽数被分配到各财税所工作。
“在上课期间,我是严格要求,每天都会布置大量的计算题,还要他们学会如何开税票,让他们学懂弄通。”许葆源说,税务工作要求严谨,税务人肩上压着沉甸甸的担子,那就是“责任”,只有把税务工作做好,国家才能富强、强大。
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级层面也都在思索要出台扶策政策来支持乡镇集体企业、国营企业发展。
1983年,全国推行“利改税”试点,对国营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税制改革史上的一次“划时代跳跃”。“利改税”是国家与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关系调整的一项重大措施,将所得税引入国营企业利润分配领域,把国营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改为缴纳税金,税后利润全部留归企业。
“本来国营企业利润是全部上交国家,推行‘利改税‘后,只要按照规定税率30%左右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对于增加国营企业内部的流动资金大有裨益,除去上缴所得税,剩下的资金企业可以自由灵活支配,扩大再生产,更有利于国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回忆起当时的蜕变,许葆源脸上满满的笑容。
国家把税后利润留归国营企业支配,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企业有了动力,就有活力,能更加激励企业管理者从经营管理、增产增收中挖掘潜力,创造更多财富。
“改革后,税收政策也出现了一些调整。比如新开办的乡镇集体企业所得税免三年,这些资金流入企业,也是利于企业发展的。”许葆源告诉记者,每次下发新的文件,他都及时学习,还会把要点记在笔记本上,并努力记在脑海里。碰到专业性的问题,许葆源能第一时间反应,用不着翻文件。
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40年,国家的税收政策发生了诸多变化,每次调整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希望我们的国家能更加强大,我们的人民能更加富裕,我们的企业能做得更加成功。”采访最后,许葆源还对记者道出心里的希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