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寸土寸金的香港,买楼方式有很多创新,公摊面积销售就是其中之一。有人认为内地开发商搞的公摊面积销售,就是借鉴了香港的经验。
这个做法从一开始就有问题。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公摊面积计算方式缺乏标准,公摊面积的测量不透明,公信力不足,业主和开发商不时对簿公堂。
2004年,北京市二中院曾一次下发了147份判决,要求北京方庄的方安苑小区开发商90日内向业主提交房屋实测面积数据及公摊明细说明。
因为公摊面积变化,1994年动工的厦门嘉莲大厦,10年间经历了近300起诉讼,不断刷新全国司法审限纪录。一个重要原因是,针对嘉莲大厦这个项目,前后出台了3份测量报告,每份测量报告给出的公摊面积都不一样。
公摊面积常引发纠纷,为什么还是保留了下来?首先,保留公摊面积符合开发商的利益。有业内人士指出,公摊面积的计算一般都是各地自己决定,一些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的时候不是以一个公允的规则来计价,而是利用这个灰色地带,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其次,物业费、取暖费长期看都会上涨,保留公摊面积符合收取物业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的机构或组织的利益。
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也乐于维持现状。这些年国内房价不断上涨,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价调控政策,房价管不好,是要被约谈的,可能影响仕途。
有没有公摊面积,对房屋总价没影响,但对每平米单价影响巨大。一套200万建筑面积100平,公摊30平的房子,算建筑面积单价是2万,如果算套内面积单价就是2.86万,一下子“涨”了这么多,不仅面子上不好看,还可能强化购房者的上涨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