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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饱“口福”去电鱼 鱼没电到人进去了
2019年11月06日 10:18 来源:今日黄岩 【进入论坛】

  嘴馋了想吃肉,可是最近猪肉卖到了三四十块钱一斤,太贵又舍不得买,怎么办呢?近日,黄岩公安分局澄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澄江街道长潭河河段结伙电鱼。

  电鱼?这可不行!澄江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为防止打草惊蛇,出警人员将警车停在桥下,准备沿着河道一路搜寻,谁知刚走到桥上,便撞上了“电鱼小分队”——李某和李某某两人正在收拾电鱼工具,刘某某则骑在摩托车上。与此同时,李某三人也看到了警察。骑在摩托车的刘某某毫不犹豫地丢下队友,第一时间骑车扬长而去,李某与李某某则果断放弃工具分头逃窜。“站住!”摩托车是追不上了,但剩下两个休想逃脱,郑警官和蒋警官对视一眼,果断地兵分两路追捕两个嫌疑人。李某慌不择路,一头扎进沿路田地里逃窜,试图通过满地的泥泞打消郑警官追捕的念头。但郑警官仍紧追不舍,并逐渐缩进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在同事的配合下逮住了气喘吁吁的李某。同时,沿着马路逃窜的李某某也被另一组人员顺利抓获。当晚七点左右,经家人劝说,刘某某主动来到派出所内自首。

  经询问,李某三人因同在黄岩打工而成为好友。近来猪肉涨价了,趁着秋高气爽,三人组队电鱼打算改善一下伙食。刘某充当司机,李某负责使用工具电鱼,李某某则拿着蛇皮袋负责装鱼。虽然三人分工明确,但却没有什么收获。当快靠近长潭河葛村村河段时,撞见了钓鱼的群众,三人迅速收起工具打算逃离现场,谁知被赶来的警方撞了个正着。目前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明确规定禁止电鱼。警方告诫广大市民:电鱼是违法行为,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情节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通讯员 王颖星 陈诗晶 【编辑】:章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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