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时丈量土地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由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
《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
到1952年底,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
【作者】: 【编辑】:章文花